民建江西省委会开展纪念《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点击: 日期:2011-03-10


为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治安环境和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根据省综治办《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央两个《决定》,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积极履行部门的职能职责,采取集中宣传、重点宣传的方法,动员机关全体同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徐良平同志任组长,省委会秘书长沈翔同志任副组长,梅彩玲、戴玲玲、刘立新、胡晓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廖雷同志具体负责宣传月期间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
综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
    3月10至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召开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我委的活动方案;召开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机关全体同志参加;做好宣传活动的前期有关准备工作。
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实施阶段。
为隆重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根据省委会机关的实际,本次宣传月活动的重点为:深入贯彻《两个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和谐平安建设的成效;各级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和谐平安建设领导的经验;各综治责任部(室)充分发挥职能,全力促进社会和机关和谐稳定的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各部(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宣传的形式为:利用省委会网站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制作标语进行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在全国“两会”闭幕后,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宣传。
请各部(室)按照以上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