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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西省委会开展2010年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来源: 作者: 点击: 日期:2010-03-09 为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治安环境和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根据省综治办《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央两个《决定》,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积极履行部门的职能职责,采取集中宣传、重点宣传的方法,动员机关全体同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徐良平同志任组长,省委会秘书长沈翔同志任副组长,梅彩玲、戴玲玲、刘立新、胡晓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廖雷同志具体负责宣传月期间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 综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综治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措施。深刻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突出重点,营造声势。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和谐平安建设的领导经验;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当制观念的经验。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全体同志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能力,杜绝“黄、赌、毒”的现象和邪教活动,管好人、看好门。深入搞好宣传活动,张贴各种宣传标语的同时,利用报纸、广播和机关网站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注意收集活动开展中先进的人和事,树立典型。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认真按要求搞好活动总结和上报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开好总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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