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和完善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制 大力推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来源:民建江西省委会 作者: 点击: 日期:2009-09-16


    一、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的重要地位与面临的资金困境

    资料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98%以上,所创造GDP总值、实现利税、出口创汇分别占全国的60%、57%、62%左右,为社会创造了70%以上新技术、开发了80%左右新产品,提供了全国75%以上就业岗位。可以说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己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主要力量。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中小企业在获取金融资源方面长期处于弱势,面临着资金紧张和“贷款难”问题。2008年,人民银行对我省宜春市、鹰潭市、上饶市250家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的贷款满足率和金额满足率分别只有20.4%和29.7%,截止12月底,全省占企业总数98%以上的中小企业,所获得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8.7%。中小企业局对南昌市抽样调查显示,目前83%的中小企业缺少发展资金,61%的中小企业资金十分紧张,35%的中小企业处于没有流动资金的危机中,“贷款难”的问题正严重困扰着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是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症结的良方

    中小企业“贷款难”,实际上是银行“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的“两难”问题。一方面,我国大多数银行信贷制度、机制和产品是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设计的,对于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信贷制度及产品安排而难以发放贷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中,一是初创型的“草根经济”企业比例较大,由于企业处于创业初期,实力弱,资产少,规模小,产品的盈利低,几乎没有可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资产和达不到银行规定的贷款须开户满三年的要求,企业再生产需要贷款往往被银行拒之门外。二是处于快速扩张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为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投资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融资需求量大,但园区工业用地价值低、处置难度大,银行给予的抵押率很低,而专用机器设备和存货等动产因难于处置,大多数银行不接受这种抵押,这就大大折扣和缩小了企业的抵押能力,银行能够提供的贷款远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三是产品结构调整或转产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生产处于研发阶段,工艺不成熟,市场尚待打开,资金需求密集。由于其前景不明,生产和销售不稳定,银行为防风险大多选择退出。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是治理银企融资中“两难”问题的制度安排。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办法,一方面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的难题,提高了企业信息透明度和信用。另一方面,通过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担保,相对提高了企业信用,有效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有效解决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逆向选择”问题。国内外实践证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办法,无论在实际效用,还是操作性上,都被公认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中最行之有效的工具,对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三、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省现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32家,大部份为国有全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民营资本控股担保公司较少。截止2008年底,全省担保机构资本金34.06亿元,担保的贷款余额49.92亿元,累计担保企业户数1.2万户,累计担保的贷款额110.57亿元。而我省近邻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就达316家,其中民营资本控股的担保公司达50%以上,担保资本金达到102.8亿元,担保的贷款余额达437.8亿元,累计担保企业户数7.3万户,累计担保的贷款额达1094.59亿元。相比之下,我省机构数量、注册资本、担保余额相差甚远,而“担保金与累计担保额之比”这个指标最能揭示问题,浙江达到了11.6倍比我省(3.26倍)高出近3倍,我省担保资金的效率仅仅是浙江的四分之一。造成我省担保体系建设及担保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主要如下:

    1、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我省许多地方对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意义领悟不足,思想上好大喜功,喜欢上大项目、建经济开发区,做政绩工程,不重视“草根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扶持与培植工作;积极花大力气招商,忽视稳商和安商,不重视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缺乏热情。

    2、“官办”担保机构的机制缺陷问题。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部份为国有资产全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与民营资本控股担保公司相比较,一是从决策者看,民营是利益相关的股东而官办的是政府委派代理人;二是从决策原则上,民营是风险与收益的考量而官办的是向人际关系倾斜;三是从资产流动性看,民营是充分流动而官办的流动性缓慢;四是从内部激励看,民营是工资和奖金加股权收入而官办的是工资和奖金;五是从内部控制看,民营是自觉完善与监督而官办的是有章不循与事后追究,无所用心。由此可见,“官办”担保机构的机制缺陷一是造成整个体系效率低下,融资担保功能难以发挥,为中小企业贷款解难的制度设计目的难于实现。二是容易导致行政的干预和约束,将使整个担保工作走向僵化的行政性经营模式,把信用担保演化成各种指令性担保和贷款,引发系统性风险。三是压制了政府财政资金的启动和杠杆作用,无法吸纳社会资金实现担保基金倍增的效应,担保机构数量和规模的扩张受到限制,制约了融资担保体系的成长壮大与可持续发展。

    四、改进和完善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建议

    1、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认识,树立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认真探索学习浙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的经验,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展规划,切实搞好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踏实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创造“草根经济”发展环境,使他们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全面振兴江西经济。

    2、对我省100余家官办性质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进行改造,吸收各路社会资金参股,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实现股权多样化;管理层聘用“职业经理人”,消除决策的行政性干预和人际关系偏好,实现管理经营的商业化。

    3、发展民营性质的担保公司,提高这类公司在担保体系中的比例。国有资本可以参股民营性质的担保公司,但民营资本必须绝对控股。

    4、组建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式担保机构或协会。比如在企业集群的工业园区,可以中小企业自愿出资相互联保,向银行融资。

    5、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和贷款对象以民营中小企业占绝对地位,从而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国有或股份制大银行贷款的融资路径又多一条: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融资路径。

    6、对担保公司给予政策扶持。担保公司保费收入较薄,要让担保公司参股担保项目和进行保后的项目咨询服务的增值性业务来增加收入。财政对担保公司累计保额较多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