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县域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作者: 点击: 日期:2009-09-16


    县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发展壮大县域业务是全省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然而,近年来,全省金融加快了商业化经营转轨的步伐,股份制改革加快,由于金融自身的发展及各金融机构的经营重点逐渐向中心城区、大企业、大项目转移,县支行的经营权限在缩小,加上撤点,上收贷款审批权限,从而导致农村工商企业和农户对不断上升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突出表现在:
   (一)发展县域业务的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历史上银行的县域业务走过一段粗放经营的弯路,酝酿了较大风险,导致部分行对发展县域业务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虽然当前县域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没有及时转变,仍然把县域业务等同于传统的农贷业务,把县域客户等同于“散小差”客户,把县域市场等同低效无效市场。在经营上有的金融部门主要依靠上存吃利差,投放农业资金较少,导致面向市场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力不足。
   (二)县支行经营转型相对滞后。目前县域业务的发展面临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科技支撑、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障碍,特别是经营层次不断上移,县支行往往只能是被动调整和收缩。上级行对于新形势下,如何搞活县支行,推动县域业务经营转型的指导力度不够,有的支行失去了县域市场的竞争优势,支行降格为办事处。
    (三)对县支行的经营管理“一刀切”现象突出。没有建立差异化的县支行管理机制,在管理授权,资金配置、劳动用工等方面“一刀切”,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不强,经营范围狭窄,产品结构单一,导致业务明显萎缩,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不大。
   (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特殊环境下表现出明显的制度性缺陷,制约着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条件约束造成难以支撑“三农”的局面;农行业务向中心城区提升,削弱了县域业务;邮政储蓄吸收的资金,支持农业力度不够;农发行不能满足当前转变农业扶持方式和农业生产化经营的要求;农业保险严重缺失,处于被动边缘的境地。支持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各金融机构的共同责任,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企业等各方面都应积极参与,共同着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因地制宜确立不同县域金融业务定位。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程度和发展模式的不同,分别建立经济强县,中心城区,特色资源县,传统农业县和贫困县的金融支农体系。经济强县金融要以建设全能型现代商业银行为目标,以优质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和农村城镇化为重点,全面营销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功能;中心城区金融重点围绕新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以及为市郊特色农业等经济增长点提供金融服务;传统农业县金融要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支持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范围广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基地内农户和种养大户,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营销负债和中间业务,发展农民特色银行卡,归集企业对农民支付的贷款和政府补贴资金,成为政府、企业和农民的金融纽带和桥梁;贫困县金融主要营销负债和中间业务,做好农发行和其他机构对农业的款项发放工作;景区金融要充分发挥资金优势积极做好休闲观光旅游经济服务工作。
    2、建立高素质的农村金融服务队伍。
    由于金融部门长期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对“三农”有根深蒂固的感性认识,对县域经济的金融需求也有深刻了解,因此完全可以继续发挥专业支农经验,结合组织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改革,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此外,还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研究分析工作,组织一支专门研究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金融需求的产业分析和新产品开发队伍,提高为三农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一是要积极开办支农金融服务队。农村最需要的是面对面的金融服务,通过开办支农金融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作业,可以为农民提供综合信贷产品营销,使金融机构推出的每一个金融产品都能进入“寻常百姓家”。
    二是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要全面实行“包村、包片、包户、包社区”的支农客户经理制度,同时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为农民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使客户经理成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和帮助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金融专家。
    三是加快支农服务电子化建设步伐。要加快电子化建设的步伐,方便农民存取款和科学理财;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积极开办网上银行,为农民提供快捷便利的资金结算服务,构建银行与政府、农户之间的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信息和最新的科技信息,来提升支农服务水平。
     4、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目前,农村信贷风险较大,不良贷款占比高的问题仍较突出,农民、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努力创建“诚信政府”和“诚信社会”。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建立以政府信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失信惩戒,支持和协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信用工程实施,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积极开展本地区信用环境等级评定工作,大力开展创建信用村、信用镇和信用县的试点工作。政府和金融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通过联系沟通,准确掌握农村经济发展最新动态;准确理解新出台的各项政府政策、措施;准确把握金融服务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联系沟通,不断优化金融机构间的合理分工,促进有效协调,提高金融共同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执行力。同时,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政府应促成银行、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企业资信信息联网,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努力创造出更好的融资条件。